泳池“下饺子”监管不要“放鸽子”

2023-03-23 10:31 生活经验 0阅读 投稿:小七

插蛏、下饺子……这是网友对夏天游泳的调侃。为了缓解这样的状况,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游泳场所应当按照人工游泳场所人均水面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所人均水面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的标准控制入场游泳人数。《办法》已实施一年,我们身边游泳馆里“下饺子”的场面是否成为“过去式”?(8月17日《福建日报》)

作为经营者,逐利是他们的本性。无论是人工游泳场所,还是天然游泳场所,天天爆满,下泳池的人如“下饺子”,他们才高兴,才有钞票哗哗地流入的快感。但是,作为监管部门,确保“游”客的安全与消费满意是十分重要的,既然有规范,依规执法管理,是职能部门应该做的,应该做好的。

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按人均水面面积对游泳场所人数设限,显然已经是很细化、很有可操作性的事情。不过,规定再细化、再有可操作性,如果没有人管理,执法不到位,再好的管理办法就成了空谈,变相成为说起来很漂亮、做起来很窝囊的说辞。

有市民反映,游泳池的人再多,从来没见过泳池因为场内人数过多不让人进场。这是给《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一种很不漂亮的回应,更是对这一办法执法主体的一种讥讽。可从福州几家游泳场所看,多数泳池都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管控,监管部门会定期检查,游客感觉也不挤。这表明《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对改进市民在游泳场所的感受,对维护办法的严肃性等作了不少的努力。

不过,游泳场所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游泳高峰期的人数与天气温度密不可分。监管部门应不满足于偶然性检查,而应做细做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市民在泳池消费的满意度。比如,可以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向市民公开水质情况,实时公布游泳池内的总人数和人均水面面积。这既可以使相关信息动态化,也可以让游客知道游泳场所的水质、拥挤情况,避免扎堆消费,成为“下饺子”的对象。

总之,泳池是不是“下饺子”,关键在于监管是不是“放鸽子”。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应当走在市民需要了解的信息之前,需要将《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落实到位,让市民感受到监管的存在,体验到游泳消费的安全和保障。(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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