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赡养八旬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

2023-02-14 10:28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耄耋之年本应含饴弄孙、颐享天年,但99岁的老人邓某却因赡养费的问题不得不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儿子。经武宣县人民法院法官两次调解,邓某最终跟儿子邓甲握手言和,并于4月20日到法院撤回起诉。

据了解,现年99岁的邓某育有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其妻子已于多年前因病去世,邓某独自拉扯几个孩子长大成人并成家。时光飞逝,随着邓某年迈,其失去了劳动力,生活不能自理。2015年8月,其儿女召开家庭会议相互约定共同赡养老人邓某,儿子每人每月向其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女儿每人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费。

邓某有一张存折,女儿们支付的赡养费都在这张存折内。在与二儿子邓某灵居住期间,他将存折交给邓某灵保管。在与邓某灵居住了四年之后,邓某回到老家一个人生活。随后不久,其中三位儿女一起来到邓某灵家要回存折。邓某灵认为父亲邓某偏心,叫几个儿女来要回存折是为了给最小的儿子买车。于是一怒之下,邓某灵便写下一张声明让父亲邓某签字,称父亲的赡养问题不再关自己的事,也不再支付赡养费。

今年2月的一天,邓某一气之下将邓某灵诉至法院,要求邓某灵支付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的赡养费共2600元,并要求其往后按时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

武宣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为了避免邓某家庭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在庭前亲自上门找到邓某了解情况,试图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促使这对父子和解,但收效甚微。4月10日该案如期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耐心的做思想工作,通过分开“背对背”调解,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邓某灵表示愿意支付所欠的2600元赡养费,并在今后继续履行好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4月20日,邓某来到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武宣法院认为邓某已与邓某灵协议解决纠纷,为此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裁定准予邓某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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