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7月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4月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9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20%。
本次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主要包括茶叶、含茶制品、代用茶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咖啡因等17个指标。
不合格样品包括:标称上海天绿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嘉然绿龙井茶(规格型号:200克/罐;生产日期/批号:2016-1-18),被检出不得检出的氰戊菊酯。标称上海农工商黄山经销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井茶(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15-11-12),被检出铅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氰戊菊酯是一种杀虫剂,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没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作用。2002年6月5日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9号规定,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长期饮用农药超标的茶叶,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潜在性风险。铅(以Pb计)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备注 |
1 | 上海天绿茶业有限公司 | 澄建路178号4号楼2楼 | 上海农工商川沙超市有限公司 | 川沙镇城南路318号 | 龙井茶 | 200克/罐 | 嘉然绿 | 2016-1-18 | 氰戊菊酯║0.15mg/kg║≤不得检出 | |
2 | 上海农工商黄山经销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 | 杨高南路6196号1幢402室 |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商场 | 白杨路383号 | 龙井茶 | 200克/袋 | / | 2015-11-12 | 铅(以Pb计)║6mg/kg║≤5.0mg/kg | |
注: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