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严查公租房违规行为有哪些

2023-03-12 14:16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转租、转借、擅自调换等。你有这类违规行为吗?赶紧纠正!你身边有这类违规行为吗?欢迎提供问题线索!举报专线:0724-8606539。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转租、转借、擅自调换等。然而,当前仍有部分公租房承租户违规操作。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公租房运营管理,有效杜绝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前决定,将联合公安、社区、物业等部门,开展公租房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承租人转租转借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房屋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以及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依法依规进行清退处理,当事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并将当事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非保障对象长期违规共同居住公租房行为。承租人需要新增共同居住人员的,应依法依规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变更家庭状况;特殊原因需要短期借住的,须主动向市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所属社区登记报备。否则,一经查出,按照转租、转借行为处理。

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将对各公租房小区逐户走访,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核对承租人员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资料。并在各公租房小区显著位置及楼栋入口处张贴通知,设置举报电话,请市民提供问题线索。

同时提醒,存在违规行为的公租房承租户,2021年10月15日前迅速自我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当房管员连续三次入户巡查,发现无正当理由非本人居住的,按照转租、转借规定,坚决从严处理。(记者陈兴国 通讯员杨健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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