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电视连续剧《琅琊榜》播出已经五年了,时至今日,它依然是我心目中的古装剧第一、权谋剧第一、小说改编剧第一。
小说作者海宴正是本剧的编剧,我觉得这也是电视剧继续保持了小说的高水准的一项重要保证,因为只要忠于原著,这部戏就可以说成功了一多半了。
电视剧对小说最大的改动,可能就是加重了霓凰郡主的戏份,浓墨重彩地描绘了她与梅长苏“重逢”之后的情感交流。将在原著中面目比较模糊的霓凰变得立体起来,既有失去挚爱后大龄不婚的坚守,又有与梅长苏纵使相逢应不识的凄楚,还有识破梅长苏身份以后,对他满心满意却又迫于形势而不得不润物无声的支持保护。这样一唱三叹,一波三折的剧情当然是好看的,我当然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假设没有这样的设置,戏是不是还会一样好看呢?电视剧我不敢说,但是对于原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好看!而我只会觉得更好看。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标题会是“霓凰的选择——婚约or爱情”,而不是“霓凰的选择——婚约and 爱情”的原因了。
看原著,我觉得作者真的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就想好好写一篇权谋文,不过多添加感情的牵扯。因为原著里,霓凰选的是爱情,二选一,没有婚约。
梅长苏进京两年前,大梁邻国以狠辣的水攻之策强兵犯境,云南骑军不擅水战,霓凰一筹莫展。“正在危难关头,营中来了一个年轻人,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郡主慧眼识人,破格录用。那人 果然未有半字吹嘘,确是个水军奇才。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
在最困难的时候遇到纾难解困的人,不异于脚踩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吧?时间对了。
“这个年轻人一直留在郡主营中,帮她重新打造操练水军,以补往前之漏。”正所谓日久生情,时间也够了。
在战场上结下的情谊,是世上最不容易变质的情谊。人生四大铁之一,一起扛过枪,这道理大家都懂。地点也对了。
那年轻人性情爽阔,人品不凡,又极是风趣,两人年貌相当。看,人也对了。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遇到对的人,霓凰当然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即使她与林殊早有婚约,林殊又是那般离去的。
但是这段婚约真的需要霓凰用一生的时间和一辈子的幸福来坚守吗?
霓凰从来都不是一个生长在深宫幽闺的普通贵族少女,而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所以娇弱扭捏非她所长,坦荡勇毅或许才是她的注脚。她的选择不同一般深闺弱质,不遵一般礼教约束,有何不可?
我们再来回看这段婚约,根据时间和他们现在的年龄推测,霓凰与林殊初见时,霓凰应该最多只在豆蔻年华,也就是十二、三之间。订亲后只过了一年,赤焰案发,林殊“亡”。霓凰小小女孩儿,要说那时候就懂多少情爱,在两小无猜中注入多少痴情,只恐太过。
而林殊,其时正当骄纵张扬的飞扬时期,最心热的怕莫过于“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沙场秋点兵。”又或者是“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他能投入多少心思在儿女私情上,更不见得。
所以,婚约是有,但是无关情爱。既然如此,又如何不能舍?
《琅琊榜》我最开始是在网上看的网文,后来买了实体书。实体书比之网文,已经删掉了不少旁枝末节了,但是看着霓凰的这一段没有删改,我是很开心的。因为第一次看网文的时候,除了惊艳于权谋,沸腾于热血,最欣慰的就是作者跳出传统的窠臼,让霓凰重新得到了另一段爱情,难道因为是女性作者,所以情节设置上才这样悲天悯人吗?
婚约or爱情,霓凰选择了爱情,这丝毫无损于原著的艺术性和可看性,反而增加了现实意义。
昨天写到了《知否》的原著,今天写到《琅琊榜》原著,电视剧看的人多,小说则鲜有人阅,我还是要强行安利一波,真的都是好书。
(注: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