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布租赁住房风险提示(济南塔吊租赁风险)

2023-04-24 12:18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9月1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租赁住房发布九点风险提示。

核实房屋真实的权属状况。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尽量选择已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产权核验的房源,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及产权纠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

查看相关委托协议。承租人在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租房屋的,应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租赁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签署合同前,出租方做出的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尤其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建议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建议承租人在官方平台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未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行为。租赁当事人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承租人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对存在高风险行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虚假房源等)的企业,如有发现应及时向各区县(功能区)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房一般为“押一付三”,即1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金付款周期不应长于3个月(季付)。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要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承租人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防范“租金贷”风险。租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分期付”等金融服务条款。“租金贷”贷款,存在较大资金安全隐患,应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避免选择以“租金贷”的方式承租房屋。

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勿承租“群租房”“隔断房”房屋。如发现改变原有房屋的空间布局结构(将客厅、餐厅隔断及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用于居住,将原设计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按床位出租等)及群租等问题,应及时向房屋所在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反映。

声明:若水百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youzivr@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