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进货卖不出去七天无理由能退吗

2023-04-27 10:19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继3月29日拼多多小二在朋友圈怒斥恶意“炸店”事件、直陈“破坏别人并不会让你变好”之后,4月3日,拼多多小二再次发布朋友圈表示,那种把“炸店”原因归咎于平台“仅退款”规则的说法,是用来掩盖“炸店”势力真实意图的拙劣借口,平台绝不屈服于任何网络黑恶势力,并将继续与广大商家一起坚定的站在消费者一边。

拼多多小二在朋友圈表示,有组织有预谋的“打砸”行为仍在持续,平台“百亿补贴”的店铺和商品成为攻击的主要目标。

拼多多进货卖不出去七天无理由能退吗图1

从品牌旗舰店到百亿补贴商家,恶意“炸店”行为一再针对拼多多的品牌体系。对此,拼多多小二追问:“炸店”背后势力到底想干什么?其公开信说“让品牌店退拼多多、回归某某平台”究意何意?

除了商家之外,拼多多的消费者也开始受到“网暴行为”的波及。拼多多小二表示,“炸店”势力的“网暴行为”已经扩散到了无辜的消费者群体。一些消费者在网络上自主发声的购物体验,也遭到“炸店”势力无差别的谩骂和攻击。

据南方+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炸店”事件中,拼多多“仅退款”成为争议的焦点。拼多多小二对此回应称, “仅退款”仅是用来掩盖“炸店”势力真实意图的拙劣借口。

据相关资料,拼多多“仅退款”规则是指对于订单商品存在货不对板、质量不合格、恶意欺诈等问题的,平台会从商品价值、商品性状、信息描述、售后投诉,以及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消费信用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判定,视情况支持消费者仅退款诉求。如果消费者存在恶意购买、恶意退货等情形,平台也会相应记入消费者的平台内消费信用评价,降低提供类似服务保障升级措施的频次。

拼多多小二朋友圈表示,拼多多“仅退款”有明确界定,且经过多次优化和迭代,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了货不对板、恶意欺诈等不良购物体验,降低了消费者处理售后的难度和成本,是消费者好评率最高的服务之一。

据南方+记者了解到,电商平台受到类似的恶意攻击的事件并非第一次,早在2011年,淘宝也因为推出新规而遭到卖家们的反对,部分卖家有组织地对大卖家进行店铺实施“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的恶意操作行为,迫使不少大卖家的商品被迫下架。

而就在今年3月30日,无锡法院判决了一起商家起诉用户恶意下单的案例。据南方+记者了解到,在一年前,消费者王某在一家网店连续下单1209袋方便面、781包饼干、396瓶饮料和94罐燕麦片,而在商家寄出或准备寄出商品时又立即申请退款、退货。商家认为王某恶意下单、滥用退货权利,把他起诉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网店认为,王某的行为致使店铺退款率提高、评分降低、销售额下滑,故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多元。王某则坚称买卖自由,下单及申请退款退货均为个人权利,网店生意好坏更与他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滥用民事权利,已构成侵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立群就表示:“我们认定他主观上是存在恶意的,实际上并没有真实购物的意愿,只是以订立这种虚假买卖合同的手段,达到报复骚扰商家的目的,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商家名誉权的伤害。”刘立群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可以进行退货,而且不需要说明理由。这条法律规定的形成,实际上是基于网络购物并不是现场消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受制于商家宣传,所以法律为了更全面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赋予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同时,刘立群提醒消费者,这种权利不是可以随意行使的,“《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滥用民事权利去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王某在本案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利用自己退货退款的权利,来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所以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拼多多进货卖不出去七天无理由能退吗图2

据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同时《民法典》第132条也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作者】 叶丹

声明:若水百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youzivr@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