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1时许,辖区居民王先生来到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万顺派出所报警,称其在乘坐网约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失。
接警后,民警陈洪光、宁成辉,辅警林邵奇向王先生了解详细情况,王先生自称在网上预约了一辆出租车,到达某小区附近下车,下车后发现兜内手机遗失,自己也不确定手机遗失的具体位置。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帮助王先生寻找手机,陈洪光负责调取附近监控录像,宁成辉、林邵奇前往王先生下车地点沿途寻找。
在寻找未果后,民警怀疑王先生的手机可能遗失在出租车上,民警通过王先生使用的打车软件联系到出租车司机,其称因王先生上车后坐在后排座位,下车后自己没有留意是否有手机遗失在车上。民警又通过出租车司机提供的订单信息联系到下一位乘客,该乘客称确实捡拾到一部手机,正在想办法联系失主,便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其同意将手机归还给王先生。从王先生手机遗失到物归原主用时不到三个小时,双方均对民警表达了感谢。
通讯员 范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