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多少判刑,假冒商标销售商品被抓

2023-05-10 11:21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假冒知名机油品牌,还专门请人贴假标签,增城一男子在民房里经营加工窝点非法获利,被认定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1月开始,被告人朱某在未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商标“嘉实多”、“美孚”、“壳牌”的标识,聘请同案人赵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对假冒油罐进行贴标。2021年8月,同案人赵某在增城区某民房被抓获,现场缴获假冒机油罐和机油品牌标识一批。其中已制造完成的注册商标标识合计12932件,尚未制造完成的注册商标标识合计98977件。

2022年2月,被告人朱某被抓获归案。随后,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增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许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朱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为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法官提醒:制假售假当心被追究刑事责任

增城法院经办法官翁榕伟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在同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标识。

本案中,“嘉实多”、“美孚”、“壳牌”等都是经过国家机关核准注册,有明确注册证号的知名商标品牌。这些商标品牌凝聚了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也象征了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被告人朱某在未获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涉案商标的标识对假冒的油罐进行贴标,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上述品牌的油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官提醒,商家应依法合规经营,制假售假行为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权益,自身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要选择正规官方渠道,认真识别注册商标,仔细核对产品的品牌、质量等信息,对于售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谨慎购买。日常生活中,如发现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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