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2023-05-12 12:08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工程层层发包又不能及时结算,导致10余名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层层溯源,最终让工程发包人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钱。12月8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将18.9万元执行款转入农民工代表的银行账户中。

农民工欠薪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图1

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法院供图

某工程建设公司将南宁一地产项目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将该项目的室内泥工工程分包给何某,何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姚某,姚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于某。于某组成工程队入场完成施工后,姚某尚欠于某27万元工钱未支付。

去年,于某将姚某、何某告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索要劳务费。法院判决姚某向于某支付劳务费27万元,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于某收到7.1万元劳务费,剩余19.9万元一直未兑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法院全面调查了姚某和何某的银行账户、土地、车辆等财产信息,但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何某向法官反映,由于工程被层层分包,工程款常常无法及时发放,因此给于某的劳务费只能一拖再拖。于某称被拖欠的近20万元劳务费,是其所在施工队10余名工人的工资,大家都在等着这笔钱回家过年,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

由于涉案工程被层层分包,劳务关系复杂,法院对该项目劳务报酬进行细致梳理和层层溯源,认为某工程建设公司作为发包人,由发包人代为支付劳动报酬,是快速妥善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

在南宁经开区管委会、劳动监察等多部门的积极协调下,某工程建设公司同意直接将劳务报酬18.9万元支付到法院账户。

12月8日,江南区法院将18.9万元执行款转入于某的账户。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于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姚某达成执行和解,剩余的1万元劳务报酬将于2023年3月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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