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2023-05-17 10:31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2月7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办理积分入学常见问题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如来穗人员随迁子女2023年入学,建议申请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取得积分分值后,才能参加2023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申请。

此外,《指引》指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荔湾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二是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具体以《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为准。

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办理积分入学常见问题指引全文如下:

问题1:我的孩子2023年入学,请问一下我什么时候去办理积分?

答:建议申请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bjfpublic/login)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取得积分分值后,才能参加2023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申请。

问题2:我为孩子申请2023年积分制入学,申请人需要什么条件?

答: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问题3: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中“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什么?

答:关于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或随迁子女在荔湾区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之一。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荔湾区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在荔湾区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问题4: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中“合法稳定职业”指的是什么?

答:申请人提供在荔湾区范围内(含在荔湾区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荔湾区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之一;或提供在荔湾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问题5:请问租赁合同一年以上,租赁备案不满一年可以为我的孩子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可以申请。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提供的租赁备案在有效期内即可认定为符合合法稳定住所。

问题6: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孩子在荔湾区上小学六年级,请问今年小升初也必须提供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吗?

答:如果已经满足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在荔湾区已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可以不提供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就业登记、营业执照等)。

问题7:申请积分制入学,我的孩子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您的孩子申请积分制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问题8:积分制入学的积分分值是如何计算?

答:积分制入学是按照《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的同一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标体系表计算、排序,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公示积分结果。

备注: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也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

问题9: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在荔湾区可以读哪些学校?

答:荔湾区教育局根据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来穗人员积分计算结果以及申请人的入学志愿通过电脑派位安排学位。您还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问题10:请问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流程?

答:(见下图)

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图1

问题11:申请时遇到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怎么办?

答:您可以拨打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020-81376169,荔湾区教育局020-81948211,020-81942281进行咨询。

问题12:需要咨询荔湾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怎么办?

答:1.您可以拨打荔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020-81376169,荔湾区教育局020-81948211,020-81942281进行咨询。2.可以联系荔湾区各街道积分制服务及积分入学受理点进行咨询。

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图2

问题13:通过申请积分入学就读荔湾区学校后能否申请转学至区内其他学校就读?

答:通过申请积分入学获得我区公办学位的学生,在其小学或初中学段就读期间,区教育局不再受理该生转学至区内其他学校的申请。小学升初中需重新申请初中阶段学校的积分制入学。

(注:具体以《关于做好2023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为准)

【作者】 刘佳荣;陈理

广州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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