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被罚20万

2023-06-26 15:13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本报讯 因为想要更好地宣传自家商品、吸引消费者点击购买,一些网络商家动起了歪脑筋。剑走偏锋,很可能偷鸡不着蚀把米。昨天,一淘宝店铺因雇人“刷单”,被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20万元。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雪堰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雪堰镇342省道旁一办公楼,在2楼发现一家从事经营植物用营养肥的淘宝店铺线下经营场所。在现场客服人员的电脑桌面上,执法人员发现有名为“刷单”的文件夹,内有大量“用户执行数据、刷手条件”等内容文档。在该场所的另一台电脑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名为“淘宝刷单对账”的文件夹,存储着大量记录了“旺旺号、订单编号、垫付金额、手续费+佣金、下单时间”等内容的文档。执法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该经营场所有问题,遂当场对电脑中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复制保存,并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进一步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铺老板是通过一款名叫“梦想家”的平台发布相关产品的推广信息,吸引刷手进行购买,刷手通过平台接单后,按照正常购买流程完成交易评价后,通过平台返还刷手全部购物费用及每单不等的佣金,以此进行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达到快速增长人气的目的。

该淘宝店铺的行为已违反了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昨天,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淘宝店铺的刷单行为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警惕刷单炒信陷阱,不能只通过销量情况决定是否选购,若商品销量大、评价少,则有可能是退货率高造成的,如有多人评价内容雷同,则有刷好评的嫌疑;消费者应主动拒绝电商提供的有偿刷单、刷好评等违法行为,维护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还要注意留存证据,购买商品后妥善保管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或者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和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王锋 庄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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