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论爱情(斯宾诺莎观念清晰程度)

2023-06-27 10:00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斯宾诺莎指出:“人的某一个情欲或情感的力量可以那样地超过他的一切别的行为或力量,致使他牢固地为这个情感所束缚住。”

首先,“各人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皆以他们的情感为准。”(26)这就是说,人只要为情感所支配,便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善和恶,往往把真正的恶当成善去加以追求。在日常生活中,被当作最高幸福的东西,大约不外三项:财富、荣誉、感官快乐。可是,人们追求的结果往往不是有利于保持自身的存在。它们虽然可以一时地使人们得到满足,带来的却是更大的痛苦,甚至招致杀身之祸。

其次,“只要人们为情欲所激动,则人与人间彼此的本性可以相异,只要同是一人为情欲所激动,则这人的本性前后可以变异而不稳定。”(27)他这里所说的人本性的相异是指勇敢与怯懦等差异。因此,他认为,如果我们要比较人与人的异同,只能以他们情感的不同来辨别。他并且进一步认为,正是由于情感导致了人的本性相异,人们便互相反对。

再次,人受情感所支配,就会受命运的宰割,“在命运的控制下,有时虽明知什么对他是善,但往往被迫而偏去做恶事。”(28)在斯宾诺莎看来,情感和错误观念一样,并不包括任何积极的东西。因此,一个人即使具有善恶的真知识,他也不能凭借这种真知识克制情感。

问题在于如何把情感控制在一定的限制内,而不是要消灭它。

斯宾诺莎提出了克制情感的6种方法。

其一,分离与联合的方法。斯宾诺莎指出:“如果我们使心中的情绪或情感与一个外在原因的思想分开,而把它与另一个思想联结起来,那么对于那外在原因的爱和恨以及由这些情感所激起的心灵的波动,便会随之消灭。”(31)他提出这一方法的根据在于,他认为爱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快乐,恨是为一个外在原因的观念所伴随着的痛苦,所以,当外在原因的观念被排斥了,快乐或痛苦作为爱或恨的形式也就被排除了,爱或恨当然也就不存在了。他举例说,如果人们把对彼得的爱所包括的快乐或对彼得的恨所包含的痛苦与作为原因的另一个事物的观念联系起来,那么人们对彼得的爱或恨将会消失。

其二,对被动的情感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斯宾诺莎指出:“一个被动情感只要当我们对它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时,便立即停止其为一个被动的情感。”(32)他认为,由于痛苦是指心灵的活动力量的减少或受限制,所以不会有作为主动情感的痛苦。在三种原始情感中,除了痛苦,所有与欲望、快乐相关联的情感都会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例如,作为被动情感的欲望就是野心,作为主动情感的欲望就叫责任心。

斯宾诺莎认为,我们每个人都能对身体的任何变状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因而对任何一个情感也都形成清楚明晰的概念。所以,他告诫人们:“主要是努力对每一个情感尽可能获得清楚明晰的知识,这样就可以引导心灵由那个情感而去思想,它所能清楚明晰认识,且能完全令心灵感到满足的东西。这样,那个情感就与它的外在原因的思想分离开,并与真思想相结合。这样,不仅爱、恨等情感可以消灭,而且习于从这种情感发生的欲望或要求亦不会过度。”(33)这就是说,不会产生野心,只会有责任心。

为什么对情感形成一个清楚明晰的观念之后,这个情感就会不再是被动的情感呢?斯宾诺莎基于观念与其对象是同一的观点回答这个问题。他指出:“假如我们对情感形成清楚明晰的观念,则这个关于情感的观念与情感的本身(就情感单纯与心灵相关联而言)除了在理智中可以区别外,事实上并没有区别。因此,这个情感也将停止其为被动的情感。”(34)

其三,要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斯宾诺莎指出:“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它控制情感的力量便愈大,而感受情感的痛苦便愈小。”(35)当人们认识到某一不幸的事件是被无限的因果联系所决定的,因而是人们无论如何也无法避免的时候,这一事件引起的痛苦就可以减少。他借助于经验来加以证实这一方法。他说,如果一个失者认识到他所失掉的有价值的东西,在任何方式下都是无法保存的,他的痛苦可以减轻。

其四,增强基于理性的情感。斯宾诺莎指出:“凡是起于理性或为理性所引起的情感,如果把时间考虑在内,比那和我们认为不在面前的个体事物有关的情感,有更大的力量。”(36)所谓起于理性的情感就是指建立在理性知识之上的情感。理性知识是从共同概念和充分观念得来的知识,共同概念是关于事物共同特质的知识。所以,斯宾诺莎指出:“起于理性的情感必然地与事物的共同特质有关,而事物的共同特质,我们永远认作只在面前(因为没有排斥其当前存在的东西),而且我们是永远以同样的方式去想像它们的。因此,这种情感永远是相同的。”(37)这就是说,起于理性的情感是以同样的方式长久存在于心灵之中,而不会消失。与之相反的、而且没有外在原因所维持的情感只能逐渐适应这种情感,直到不再与它相反为止。

其五,心灵要同时考察情感产生的多种不同原因。斯宾诺莎指出:“一个与许多不同的原因相关联的情感,如心灵同时考察这个情感及其许多不同的原因,则比起只为一个原因或较小原因相关联的同样有力的情感其危害少,我们受痛苦也少,而我们受每一原因的激动也少。”(38)他认为,情感往往不是由情感的对象作为唯一的原因而产生的,而是由多种原因产生的。如果把对象当成唯一的原因,对他的情感就会强烈。相反地,如果认识到对他的情感还有其他原因,这个情感就会变弱。他举例说,只要我们想像彼得并不是对彼得的爱或恨的唯一原因,对他的爱或恨就会减少。

其六,依照理智的次序整理或联系身体的变状和情感。斯宾诺莎指出:“只要我们不为违反我们本性的情感所侵扰,我们便有力量依照理智的次序以整理或联系身体的变状。”(39)他的根据在于,思想和事物的观念在心灵内是怎样排列和联系着,身体的变状和事物的形象在身体内也恰好是那样排列和联系着。既然心灵具有从一个观念推演出另一个观念的能力,“因此我们便具有依照理智的秩序以排列或联系身体变状的力量。”(40)正是由于我们具有这种力量,我们便不易于为恶的情感所激动,因为要想克制依照理智的秩序排列着或联系着的情感,比起克制那不确定、不坚定的情感需要较大的力量。所以“只要我们对于我们的情感还缺乏完备知识时,我们最好是订立一个正确的生活指针或确定的生活信条,谨记勿忘,不断地应用它们来处理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特殊事故,这样庶可使我们的想像力受到这些指针和信条的影响,感到它们随时均在心中。”(41)斯宾诺莎在《伦理学》第4 部分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些生活信条,如用仁爱和德量报答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愤怒或侮辱,在两善中择其大,在两恶中择其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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