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职工异地就医政策

2023-07-23 12:43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一、什么是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参保关系所在统筹区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统筹区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支付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要什么?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慢病卡等有效凭证,遵守就医地就医、购药相关流程及规定。

三、异地就医的范围有那些?

1、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参保职工在全省范围内门诊、住院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2、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参保职工转省外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进行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服务。

四、哪些人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异地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五、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是什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任选其一)。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或个人承诺书。

六、异地备案的有效期有多长?

1.办理了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异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备案长期有效。

2.办理异地就医转诊人员备案的,有效期为6个月,因同种疾病治疗需要在就医地继续治疗的,可享受多次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因同种疾病再次跨统筹区转外就医的,应结清医疗费用后再次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3.办理自行外出就医临时备案人员,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内可享受多次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服务。

七、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有哪些?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政务网APP(甘快办)、微信“甘肃医保局”小程序、甘肃医保APP、甘肃医保个人网厅或政务服务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八、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

2、微信“甘省医保局”小程序:参保人在微信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小程序进入;或关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进入→登录后,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选择【授权登录】,即可通过微信授权完成登录。点击【首页】中的【异地就医备案】图标即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阅读完成后选择【我已阅读并同意】,即可进入备案页面。按照提示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具体需提交哪些材料详见页面提示→完成材料上传,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即可【提交】。

3、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注册→个人登录--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材料→提交。

提交备案材料后,可在【办件进度】查看【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进度。

九、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政策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限价标准),执行临夏州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十、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指定具体医院吗?

不需要。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结算。对于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就医的参保人员直接备案到相应省份即可。全国各地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者“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查询。

十一、参保人员在异地因外伤住院可以报销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因外伤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主诉无第三方责任人,由参保人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十二、急诊报销政策是什么?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前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急诊抢救时间与住院时间需前后连续)转为住院治疗的与住院医疗费合并直接结算。单独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按门诊统筹政策报销。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因突发急症、危症等疾病住院治疗的,经救治医院认定符合急诊急救的参保患者,参保地视同已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医因急诊急救治疗无效死亡的,最后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返回参保地持门诊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盖章)、处方等相关资料,按临夏州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手工结算报销,不设起付线。

十三、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政策是什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照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指经转诊医疗机构检查会诊后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或因转诊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医疗条件所限,确需转往州外就医的临夏州参保人员。职工跨省异地转诊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3、自行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自行外出跨省异地就医的职工,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4.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参保人员以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在备案期间,返回参保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地办理出院手续前无法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临夏州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十四、参保人员备案后可享受那些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普通门诊及五种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目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如果参保职工具有以上5种以外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跨省异地就诊相关慢特病时,按我州职工慢特病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十五、异地慢特病就医该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认定审核通过后,在省内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所有慢特病病种门诊就医,无需备案就可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办理跨省异地备案手续。全国范围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十六、国家谈判药品该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使用按“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经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在谈判药品手册审核签字后,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备案。在全省指定的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经责任医师审核后购买“双通道”药品,无需就诊购药备案进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暂不支持直接结算,患者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结算报销。

十七、异地就医如何监管?

异地就医医疗服务实行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细化和完善协议条款,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十八、患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吗?

不是。患者就医直接结算可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作为就医身份凭证。只要就诊医疗机构开通电子凭证结算服务,只需携带电子凭证就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十九、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异地是否可以报销?

是。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的按比例报销。在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二级60%,三级55%;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级65%,三级60%。


东乡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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