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驾驶证已过清分日期,为什么分数没清零 ?
答: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所以并不是按自然年计算的。
驾驶人可以在驾驶证上查看本人的初次领证日期。例如,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21年6月7日,那么每年的6月7日0时到第二年的6月7日0时就是该驾驶人的记分周期。6月7日也就是该驾驶证每年的清分日期。
至于驾驶证过了清分日期为什么分数没清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所以记分未清零原因是驾驶证上有违法记录未处理,或者虽已处理但未缴款,这样就导致该违法记录的记分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