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是哪方责任

2023-08-13 12:26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谁都没有想到,《乡村爱情》中的“谢大脚”在一场车祸中离开了。

据此前报道,8月8日,于月仙一行人从兰州中川机场落地后,连夜出发赶往下一个活动地点,全程预计5个多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目的地。

8月9日凌晨3点27分,在由甘肃金昌驶往阿拉善右旗的S228省道上,于月仙所乘坐的SUV车辆与路上的两峰骆驼发生碰撞,于月仙不幸遇难,司机及另两名乘车人受伤,两峰骆驼死亡。警方表示,具体的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车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是哪方责任图1

“谢大脚”扮演者于月仙。图/《乡村爱情》官微

事故路段时有骆驼穿行

当地交管局曾发放反光腿带

据了解,内蒙古大部分牧区有散养牲畜的习惯,大型牲畜上路对农牧区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当地牧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事发地点常有放养骆驼穿越公路,出过不少车祸。

从有关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公路设置了“注意牲畜 谨慎驾驶”的警示牌,公路周围都是荒漠。据悉,于月仙一行人所行驶的S228公路部分路段有铁丝网隔离了车与动物,但并不是全路段。

大型牲畜上路与人发生碰撞已有先例。据《内蒙古日报》报道,2016年9月24日,一辆重型牵引车因躲避高速公路行车道内的马匹而冲过中央分隔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大型卧铺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2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为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发生,2017年,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曾向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10余个重点旅游地区的牧户发放反光腿带。大型牲畜佩戴后,可视距离可以由20米提升至100米以上,为驾驶人留出充分的反应时间。2020年,内蒙古向全区重点旅游区的公路沿线免费发放了50万条反光腿带。

此外,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我国公路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也考虑了动物穿行迁徙的问题。《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公路应结合沿线放牧及野生动物迁徙需要,选择合理位置设置必要的动物通道”;“穿越草原区域的封闭公路,应根据放牧等需要修建沿公路通行的便道(牧道)”。在畜牧业发达或有动物迁徙活动的地区,还需要单独设置大型动物通道。

骆驼饲养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律师:关键看车辆是否超速

车辆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

记者注意到,2015年甘肃省也曾发生过一起车辆行驶过程中与散养骆驼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在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中,二审法院认为,驾驶员由于观察不周,造成同行人员受伤、骆驼死亡、车辆受损的后果,对事故承担75%的主要责任;同行人员未系安全带,造成自己受伤,亦存在过错;骆驼饲养人对动物疏于管理,在无人管护下横过马路,亦存在一定过错,承担5%的赔偿责任。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介绍,甘肃案例与于月仙事件存在一定区别,甘肃省的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不存在超速问题,而且,据阿拉善右旗交通民警表示,事发时,于月仙四人均系了安全带。

“关键要看警方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迟夙生表示,“可以肯定的是,车辆驾驶员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迟夙生介绍,如果判定司机超速,那么司机则需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对亡者家属的赔偿、伤者的医药费、骆驼饲养人的损失等。当然,如果车辆有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则由保险公司优先进行理赔。如果司机没有超速,那么骆驼饲养人可能存在看护、引导不到位等方面的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对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作出了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也对“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进行了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通过行车记录仪、现场的刹车痕迹等都能推断出事故原因。”迟夙生表示。

据此前报道,事发路面有血迹的地点距离车最终停下的位置有200米。目前,具体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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