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停板制度有没有取消(什么时候取消涨跌停板制度)

2023-08-14 10:28 综合百科 0阅读 投稿:小七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上周五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大交易所同时表示,涨跌停板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放宽或取消涨跌幅限制会影响结算风险管理制度、杠杆类业务风控措施、市场监察指标等现行制度安排,对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影响也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实施。

此次交易所就引入熔断机制征求意见,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在维持现行涨跌停板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实施指数熔断的必要性不大,建议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并引入个股熔断。对此,交易所方面解释,两种制度在作用对象、作用原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从今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情况看,涨跌停板制度在极端情况下不足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必要性显得比较突出。这意味着熔断机制和涨跌停板制度相当于给股市套上“双保险”,进一步促进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其实,取消涨跌停板的呼声一直存在。以往遇到熊市或连续暴跌,就有市场人士建议,实施T+0交易及取消涨跌停板。有专家认为,涨跌停板及T+1交易均不符合国际惯例与市场化原则。这两种交易机制的设定,容易扭曲证券价格。实施无涨跌停板的T+0制度,可恢复市场自我调节机制。

一年多前沪港通宣布将开启,也有观点提出,实施涨跌停板制度不利于A股与港股对接。不过,证监会主席肖钢去年4月明确表示,沪市没有打算取消涨跌停的限制。

我国股市现行的个股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的。当时股市出现一轮大涨,监管层实施涨跌停板制度,意在防止市场严重过度投机和可能造成的风险。如今,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不同于19年前,政策面不会再刻意抑制股市上涨,但涨跌停板制度仍有存在的必要性。

个股涨跌停板制度规定了单只证券交易价格波动幅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股价的剧烈波动,遇到暴跌时减缓恐慌情绪过度扩散。香港股市没有涨跌幅限制,个股暴涨暴跌的例子不胜枚举。以洛阳玻璃(行情600876,买入)H股为例,今年4月2日起连续3个交易日暴涨,日涨幅分别达20.23%、36.86%、14.50%,累计上涨88.41%。不过,该股6月25日至7月8日累计下跌63.49%,其中有5个交易日的日跌幅大于10%,7月6日和7日分别重挫19.75%、19.69%。再以美国股市为例,低价中概股近期躁动。橡果国际11月30日和12月1日分别暴涨394%、677.33%,12月2日和3日则分别暴跌38.18%、36.98%。

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可在市场基准指数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暂停整个市场交易一段时间,从而防止市场过度反应。然而,假如同时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很容易导致局部市场波动风险增大。今年9月7日有关熔断机制的征求意见通知发布以来,沪深300指数只在11月27日跌幅超过5%。可见,在市场交易相对稳定的阶段,触发5%熔断阈值的概率不大。防范个股剧烈波动,仍需要涨跌停板制度发挥作用。

A股不同于境外成熟市场,投资者结构存在差异性,市场整体波动较大,更需要防范个股剧烈波动可能传递给大盘的风险。对A股来说,重要的是引导其转入慢牛长牛的理性轨道,放宽或取消涨跌停板制度不是当前市场的主要矛盾。

A股市场发展将由新兴加转轨阶段逐渐走向成熟,交易机制更加市场化,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是必然趋势。在推进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夯实市场发展基础,特别是法治化进程加快跟进。从近几个月监管层的披露来看,A股市场上存在不少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有待加强。需要注意到,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可能让操纵市场的违法行为更有可乘之机。投资者可依法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提起民事索赔,应该是放宽或取消个股涨跌幅限制的前提。而到目前为止,此类民事索赔尚未能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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