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东政法大学 一学生因忘交作业和老师辩解,老师表示,可以论证迟交作业的合理性。这位同学写了篇《论推迟作业之合理性》,没想老师回了一份《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
接着,友圈儿开始沸腾了~~
华东政法大学微信公号消息,原来,突然就“红遍”友圈儿的马寅翔老师
是我们华政法律学院副教授,
是毕业于北京大学的法学博士,
是一枚妥妥的80后“青椒”~
他对小编说“尊重学生,平等对话;践行所学,注重方法”是他教学所求~
专业有趣又帅气的他说:
“现在的学生个性活泼,权利意识已经萌芽,单方面强调师道尊严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和知识的传授。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对产生的争议问题展开平等对话,往往能够收获更为良好的效果。刑法的灵魂是罪刑法定原则,运用该原则所蕴含的保障权利的精神来处理补交作业的方式,不但可以让教师践行所学,也可以让学生切实体会该精神的宝贵。而以理服人的做法,也可以让学生直面感受逻辑分析的魅力,从而为其今后的学习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