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资产负债表的计算题

2023-01-27 15:51 知识科普 0阅读 投稿:小七

资产负债表的列报要求

分类别列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三大类别分类列报,以如实反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所拥有的资源、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

资产和负债按流动性列报

资产和负债按其流动性分别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流动性,通常按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财务报表列报准则要求企业先列报流动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动性弱的资产或负债。

金融行业等特殊行业企业由于无法严格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可以按照流动性顺序列示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对于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可以采用混合列报的方式,即对一部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报,同时对其他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性顺序列报,但前提是能够提供可靠且更加相关的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这里主要指存货和应收账款等;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这里主要指交易性金融资产;

(3)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企业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流动性分类时,应当采用相同的正常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值得注意的是,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造船企业制造的用于出售的大型船只等,从购买原材料进入生产,到制造出产品出售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过程,往往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流动资产列示。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与流动资产的判断标准相类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 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流动负债,如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属于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尽管这些经营性项目有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到期清偿,但是它们仍然应划分为流动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分别对一些特殊的负债项目归类作了规定:

(1)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2)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3)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明确,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应当分别归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一般按照净资产的不同来源和特定用途进行分类,应当按照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列报相关的合计、总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负债类至少应当列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及负债的合计项目;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列示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遵循了“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把企业在特定时日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与之对应的企业所承担的债务及偿债以后属于所有者的权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资产负债表应当分别列示资产总计项目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和的总计项目,并且这二者的金额应当相等。

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新规定

按照2014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如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调整或增设相关项目:

(1)高危行业企业如有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期末余额。具体格式可参见20-020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格式。

(2) 企业如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存货"项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之间增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的期末余额;如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负债项下"其他应付款"项目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之间增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期末余额。具体格式可参见20-020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格式。

(3)企业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资产项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负债项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和"应付票据"项目之间增设"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衍生工具形成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具体格式可参见20-020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格式。

按照2014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 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负债、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下"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净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下单独列示。

按照2014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项目和"资本公积"项目之间增设"其他权益工具"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并在"其他权益工具"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在"应付债券"项目下增设"其中:优先股"和"永续债"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发行的分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账面价值。如属流动负债的,应当比照上述原则在流动负债类相关项目列报。

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通知提供了两种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一为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二为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上述两种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上述两种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

声明:若水百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youzivr@vip.qq.com